北京停車位缺口達50%以上 政府:引導民眾有位購車

在大城市,交通不易

人人都有本難念的經

上下班高峰時段,北京的道路時常出現擁堵。

攝影/本刊記者 韓海丹

北京求解機動車停車困境

本刊記者/霍思伊

本文首發於總第817期《中國新聞周刊》

2017年7月19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召開,會上對《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進行瞭一審。

今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就該條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共收到1382條意見和建議,主要涉及如何恢復道路功能、加強居住區周邊道路秩序的管理等問題。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劉振剛表示,鑒於北京交通擁堵的現狀,此次立法不過度強調加大停車設施建設,一方面將提高出行停車成本,抑制機動車的使用;另一方面將強化停車入位理念,引導民眾選擇有位購車。

據瞭解,本次審議過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在完成立法調研、專傢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等系列工作後,將於今年9月份進行二審,11月份進行三審,12月份通過表決,隨後正式發佈實施。

缺口高達50%以上

據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統計,2015年,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為561.9萬輛,備案停車位為190.6萬個,缺口達到371.3萬。而在10年前的2005年,該市機動車保有量還是258.3萬輛,備案停車位有71.8萬個,缺口為186.5萬個。

清華同衡靜態交通規劃設計研究所所長王婕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即使加上非經營性停車位,北京的停車位缺口仍高達50%以上。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根據交通科學領域的“當斯定律”,交通供給的增長速度永遠趕不上需求的增速,政府應該從控制交通需求和調控價格的角度出發,促使購車人自負其責,有位購車,而非抱怨政府供給不足。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振剛說,草案確立瞭“分類定位、差別供給”的原則,區分中心城和外圍區域,明確中心城少車位、高收費;區分建成區域和新建區域,明確建成區域嚴格控制車位供給,新建區域適當滿足車位需求;區分居住停車與出行停車,明確優先滿足居住停車,嚴格管控出行停車;區分道路停車與路外停車,明確道路停車的臨時屬性和高收費,路外停車場的長期屬性和相對低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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